各院(部)、各部门:
现将省教育厅《转发国家汉办关于组织2016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函的通知》(皖教外函〔2015〕8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拔考试,并于11月2日将签字版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及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
特此通知
附件:《转发国家汉办关于组织2016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函的通知》(皖教外函〔2015〕87号).pdf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