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仪式的通知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606-00018  

文章作者:时间:2016-06-21浏览:53

各院(部)、有关部门:

经研究,学校决定举办2016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仪式。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6259:00,会峰校区行政楼二楼报告厅。

二、出席人员

校领导,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全体教授,校办公室、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各院(部)院长(主任)、党总支书记,各学院2016届获学士学位毕业生代表。

三、有关要求

1.各院(部)、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按时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2.参会师生应提前20分钟进场,按照工作人员引导就座。典礼会场庄重,请参会者保持衣着整洁、举止文明。参会人员要共同维护会场的良好秩序,自觉关闭通信工具或调为静音,不得喧哗及随意走动。

3.着装要求:校领导、教师代表和相关人员须穿着正装,其中在主席台就坐的人员均须穿着导师服;毕业生均须穿着学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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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21

责任编辑:朱咸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