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注销校园卡及网络帐号的通知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606-00020  

文章作者:信息中心时间:2016-06-26浏览:202

2016届毕业生即将离校,现将毕业生注销校园卡及网络帐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卡

1 2016届毕业生校园卡包括:2012级本科、2013级专科、2014级专升本学生使用的校园卡。

22016630日前,请毕业生合理控制校园卡余额,如离校时仍未消费完毕,可于626日至30日期间,在两校区校园卡充值点办理余额退还手续。因校园卡中无押金,毕业生离校时校园卡不回收。

3.请毕业生离校前归还借阅的图书、结清电费等,以免影响正常离校。

4.在毕业生离校三个月内,即101日前,仍可持该卡在校内消费,但不再具有其他功能。之后,信息中心将统一注销校园卡信息,校园卡将无法使用。

52012届休学的学生,可在复学后到信息中心激活帐号。

二、网络帐号

根据《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学生宿舍网络管理办法》,毕业生网络帐号将于710日统一注销pg电子官网学生用户网络费用采用包月制,缴费模式有三个月、五个月、十个月,为方便学生,毕业班可在第8学期按月缴纳网络费用,计费周期截止6月底,因此,毕业生的网络费用无需退款。

信息技术与网络中心

2016626日  

责任编辑:朱咸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