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612-00012  

文章作者:发展规划处时间:2016-12-20浏览:103

各二级学院:

本学期的学生评教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评教工作顺利有效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评教时间

20161219日至201716日(校历第17-19周)。

2.评教安排

所有全日制在校生,应通过校园网正方现代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具体要求可参照《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学生网上评教暂行办法》。

此外,音乐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还应使用《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对本专业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价。

3. 评教要求

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学生评教工作的宣传动员、培训指导工作,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客观、真实地完成评教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学生网上评教暂行办法.docx

发展规划处(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61214

责任编辑:朱咸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