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办理校内电子邮箱申请的通知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702-00014  

文章作者:信息中心时间:2017-02-24浏览:812

为更好地发挥电子邮件系统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中的作用,满足广大教职员工交流的需要,信息技术与网络中心将集中为在职教职工办理校园电子邮箱申请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邮箱域名

学校电子邮件域名格式为XXX@chzu.edu.cn,其中XXX为用户名(建议使用本人姓名汉语拼音字母)。如果填报的申请账号已被注册,则采用备用账号(见附件)。

二、办理时间

即日至201733日。

三、开通方法

1.以学院、部门为单位集中办理,部门邮箱及其他用户需在pg电子官网办公自动化系统中申请。

2.下载《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在职教职工电子邮箱统一申请表》(见附件),并按照说明填写。各单位安排专人汇总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信息技术与网络中心(信息楼105室),发送电子版至xxzx@chzu.edu.cn。信息中心将于两个工作日内开通。

3.用户须遵守互联网法规,合理使用电子邮箱。

附件: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在职教职工校内电子邮箱统一申请表.docx

信息技术与网络中心

2017224

责任编辑:朱咸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