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评教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评教时间 2016年5月30日至6月19日(校历第15周-第17周)。 2. 评教安排 所有全日制非毕业班在校生,应通过校园网正方现代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具体要求可参照《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学生网上评教暂行办法》。 此外,音乐学院全日制非毕业班在校生,还应使用《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对本专业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价。 3. 评教要求 各院(部)应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学生评教工作的宣传动员、培训指导工作,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客观、真实地完成评教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网上评教暂行办法.docx 发展规划处 2016年5月26日 |